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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升青年学生的法治意识与法治素养,11月28日下午,由海宁市政法委、海宁市人民法院、海宁市司法局联合太阳成集团主办,东方学院安全保卫部、法社学院承办的“一生守护,‘宪’在开始”——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在学院小广场顺利举办。

活动特邀太阳成集团副院长张伟飚,海宁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百顺,海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王亮,海宁市委政法委平安综治督导室主任杜泽翼,太阳成集团组织宣传部部长任海霞、团委书记宣刚、安全保卫部副部长崔艳明、法社学院党总支书记叶颖蕊、科技管理部副部长及法社学院副教授韩娟、平安驿站站长陈力警官等嘉宾出席。活动现场多元法治力量齐聚现场,与学院师生面对面交流互动,以专业视角解读宪法要义、普及法律知识,共同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校园氛围。

活动伊始,太阳成集团副院长张伟飚致欢迎辞,他在致辞中深刻阐述了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的重要价值,着重强调了学院对法治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持续投入,同时向全体同学寄予深入研习宪法精神、自觉践行法治理念的殷切期望。最后,张伟飚副院长郑重宣布本次宪法主题活动的正式启幕。

随后,海宁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百顺系统阐述了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的目的与意义,向同学们提出“与宪法同行、将法治融入日常”的实践倡议。他着重强调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鼓励大学生既要深刻领会宪法精神、做到内化于心,更要主动践行宪法要求、实现外化于行。

在庄重的宪法宣誓环节,由太阳成集团科技管理部副部长、法社学院副教授韩娟担任领誓人。现场师生全体肃立致敬,右手举拳,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庄严诵读宪法誓词。铿锵有力的誓言在校园上空回荡,充分展现了师生对宪法的崇高敬意和恪守法治的坚定决心。

同步开展的“平安集市”普法活动也吸引了大量师生参与。各普法单位通过宣传展板、手册发放、互动问答、反诈宣传等形式,为学生提供生动而实用的法治教育。现场气氛活跃,同学们踊跃参与,在沉浸式体验中加深了对宪法和法律知识的理解。

当天下午,浙江潮乡律师事务所王好律师以《从校园到社会:守护大学生的法律“保护伞”》为题开展讲座,结合典型案例讲解劳务、劳动关系区别及维权要点,助力提升学生法律应用能力。

此次活动紧扣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推动宪法教育融入校园,进一步筑牢青年学生的法治信仰,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校园氛围。

(撰稿:俞晨希  摄影:平飞瑒  审核:叶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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