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法学、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近期,法社学院先后送22级五名学生赴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专业实习,进一步推动学院与检察院的协同育人合作向常态化、精细化发展。
10月以来,实习安排有序落地:22法学2班吕卓嫣同学被分配至第一检察部,林红如同学前往第二检察部,随后22社工2班陆柯静、朱美亭两位同学入职第六检察部,与此前5月份入职第六检察部的22社工1班蒋怡菲同学形成“跨专业、多部门”的实习梯队。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同学们的到来表示热情欢迎,为大家发放门禁卡、介绍部门职能与工作流程,详细讲解了不同检察岗位的实务重点——从案件受理、证据梳理到法律文书撰写等,帮助同学们快速明确实习任务与方向。

学院政治辅导员李梦妮老师向检察院详细介绍了五名同学的专业背景与在校表现,对检察院长期以来为学生提供优质实践平台表示感谢,并着重向同学们强调实习纪律:一是要严格遵守检察院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展现法社学子的专业素养;二是要秉持“多看、多听、多问、多学、多做”的态度,主动参与实务工作,将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社工服务理念与检察实践结合;三是要注重人身与工作安全,遇到问题及时与学校、检察院指导老师沟通,确保实习期间学有所获。
自法社学院与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来,双方持续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等领域深化合作,此次分批次、分部门输送学生实习,既是对协同育人模式的进一步延伸,也为学院优化专业教学方案、提升学生实务能力提供了实践支撑。未来,学院将继续依托实习基地平台,为更多学生搭建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助力学子在法治实践中成长成才。
(撰稿:李梦妮;初审:马羚;终审:叶颖蕊)